各CCC获证组织:
国家认监委于2017年3月23日发布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违法行为监管与查处工作的通知》(国认证[2017]31号),要求进一步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行为(即“无证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工作。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对辖区域内开展无证违法行为的监管与查处并形成长效排查机制。
为规避认证风险,确保CCC产品认证的有效性,请各CCC获证组织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风险排查,重点对CCC产品认证及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出厂、销售、进口的产品进行核查,现将核查要点及要求通知如下:
1、是否有列入CCC目录但未经CCC认证的产品生产、出厂、销售的行为;
2、获证产品的型号是否与该产品认证证书一致;
3、工厂实际生产地址与认证证书标注的生产场地是否一致;
4、产品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与认证申请是否一致;检验和试验设备是否在检定或核准有效期内;
5、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证书标志;产品及包装上的标识是否与认证证书一致;
6、CCC标志批准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7、是否按规定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是否一致;
8、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
请各CCC获证组织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自查及地方监质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HQC认证部,HQC将为各CCC获证组织提供技术支持与帮助。联系电话:010-84885099、84885218、84885915。
特此通知
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