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获证组织告知书
各CCC获证组织:
根据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总局第117号令)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认监委2008年第19号公告)中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我公司重申CCC获证产品检测不合格的处置要求:
1. 我公司对在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CNCA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发现的安全性能检测不合格,且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CCC获证产品一律给予撤销证书的处置;
2. 我公司对在 CCC认证检测中发现的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产品,结合上一次认证产品抽样检测结果,给予如下处置:
① 当上一次同单元产品抽样检测安全性能合格时,本次予以暂停单元证书的处置。企业针对暂停原因进行分析,提交整改措施及报告,恢复检查除进行产品抽样检测外,还应现场验证企业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具体按照HQC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 当上一次同单元产品抽样检测安全性能任一项不合格时,本次予以撤销单元证书的处置。
3. 企业自认证证书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具体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